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做好与《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精神的衔接,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对象为民政部登记的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需求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
考虑此项工作时间紧迫,关系社会组织切身利益,为方便社会组织快速报名,请参评社会组织采取提交《社会组织评估申报意愿书》(以下简称《申报意愿书》)的形式开展报名工作。《申报意愿书》应包括2017、2018、2019年度年检结论或者年报情况,接受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2018、2019年度是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是否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以及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情况。《申报意愿书》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请参评社会组织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意愿书》传真至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参评社会组织参照《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民社管函〔2019〕80号)要求,在线填报评估申报书,同步开展评估资料准备。评估申报书在线填报完毕提交即可,无需寄送我单位。之后,我单位将尽快组织评估机构对参评社会组织开展评估实地考察。请各有关社会组织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提高思想认识,抓紧准备评估资料,认真组织开展申报。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编辑:江楠 审编: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