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民政厅会同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 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发展壮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逐步构建县(市、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点三级联动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到2023年,县(市、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有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社会工作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地位得到普遍认可。《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推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高基层专业服务供给能力,充实社会工作服务内容,推动“五社联动”开展服务,落实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县级人才工作述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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