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下称《通知》),为全国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操作规范。其中明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可设在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托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乡社区服务机构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独立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
《通知》强调,制定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的目的是推动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支持的综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民政、卫生健康和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康复服务效果。工作规范明确了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机构主要职责和任务,服务对象、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与培训、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调研与评估等内容。
《通知》明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可设在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托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乡社区服务机构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独立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并明确了各类服务机构职责。同时,明确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人员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精神科医生、护士、志愿者等,由其组成团队对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并提出要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相关人员开展多层次培训。
《通知》明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同伴支持及家庭支持等九个方面的内容,并对各模块训练目的和具体内容加以明确,提出在开展训练前需对患者或环境进行专业评估,训练中坚持正性强化、优势视角原则,确保康复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按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转介机制要求规范服务流程,主要包括转入、登记建档、功能评估与服务提供、转出、特殊情况及处置五项内容,其中功能评估与服务提供涵盖基线评估和过程评估两个方面,涉及基本情况了解、心理社交功能评估、精神状况综合评估、社会适应能力评估、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等评估。
《通知》指出,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协调、督导检查和考评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调研和评估制度,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和方案,并阐明了调研频次、调研形式以及调研内容;就服务覆盖面、服务规范性、服务效果等方面开展总结评估,注重总结服务模式,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出一批示范性项目。
编辑:江楠 审编: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