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5月19日,北京高院为全市17家基层法院统一授予少年法庭牌子。北京法院还将进一步规范少年法庭受案范围,探索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在少年法庭审理,并把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22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审理范围。
北京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法院立足首都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自身区位优势,目前已实现未成年人审判组织专业化建设“两个全覆盖”,即设立三级法院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全覆盖、建立三级法院少年法庭组织形式全覆盖。
北京法院将为少年法庭选配专业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进一步推动完善防范校园欺凌、涉罪未成年人回访帮教、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工作机制,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规定,构建预防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体系。
数据显示,自1987年以来,北京法院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7万余件,惩治了大量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教育挽救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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